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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裝一個pos機
想裝一個pos機
近年來,POS機套現犯罪成多發態勢,該類犯罪侵犯國家金融秩序和公民個人信息,導致大量資金無法正常監管,引發銀行壞賬風險,社會危害性大。2019年以來,河南省唐河縣人民法院共審結涉及POS機套現案件30件,涉案金額近3.21億元。
案例一:2013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牛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親友宋某等19人借各類銀行的信用卡共63張。牛某辦理了P0S機,長期使用上述信用卡在POS機上虛假交易進行套現。2020年4月24日,牛某因無力歸還上述信用卡欠款離家外出,造成宋某等19人信用卡透支損失共計92.5萬余元。經唐河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牛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巨大,其行為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案例二:2021年12月份,被告人王某向其朋友張某稱:給其提供銀行卡轉賬,每張卡支付報酬一萬元,轉賬一個月再支付好處費六十萬元。張某又告知自己的朋友楊某,張某和楊某便以自己身份信息開辦手機卡和銀行卡以及身份證照片交給王某使用,后被告王某分別以張某和楊某身份信息注冊多個公司,在注冊過程中,張某和楊某提供人臉認證、個人簽名、回復驗證碼等幫助,后被告王某向張某和楊某支付4萬元報酬。2022年2月份,詐騙人員通過張某、楊某等人身份信息開辦的銀行賬戶,將詐騙資金分流轉賬后提取現金,僅4張銀行卡在21天內過賬7085萬元。后經唐河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被告人楊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
經過梳理分析,此類犯罪存在以下特點:
套現廣告花樣多,多種手段誘發群眾犯罪。犯罪分子通常以“廣撒網”的方式,在短信、微信、QQ等社交軟件或利用散發名片、熟人介紹方式發布廣告。其一是以中介機構“信用卡借款、民間借貸、信用卡代還款、無息網貸”等名義虛構理財業務,欺騙消費者用POS機刷卡;其二是以支付1%-3%手續費的方式吸引人們賣銀行卡、手機卡,并通過代辦機構申請等方式辦理POS機業務,之后實施犯罪;其三是通過黑色產業鏈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假冒他人名義申領信用卡。
作案時間較集中,多卡頻刷阻礙銀行監管。犯罪分子獲取銀行卡后會在短時間內用POS機走大量流水,利用信用卡免息期間套取更多資金,使用大量銀行卡以分散銀行風險監管注意力。僅審理的周某等人詐騙罪一案便查獲95套“銀行卡+手機卡+U盾”、23臺pos機,共過賬1億3826.49萬元。
資金來路多樣化,多類犯罪增加監管難度。POS機套現的資金來路不明,常與賭博、詐騙、盜竊、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名相關聯,公安機關偵查難度大。上述案件中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2件,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5件,詐騙罪10件。此外,除能被銀行直接監管的銀聯等正規POS機應用系統外,市場上還流轉著大量如“拉卡拉”、“喔刷”等自主研發的應用系統,不在銀行監管體系內,只能通過異常流水信息來后置監管,監管難度非常大。
層層轉賬做掩飾,多人對接造成偵查困難。套現犯罪分子通過發布廣告向不特定人群收購銀行卡,將詐騙資金、賭資等非法收入借助POS機以移動交易、虛擬交易、化整為零、分批套現等手段轉移到銀行卡中;再以給付手續費等方式引誘銀行卡原持有人到銀行取出現金,轉交給套現犯罪分子指派的收錢員,由收錢員將現金交給套現犯罪分子。這些人之間彼此隱瞞身份,僅通過虛擬身份在網絡平臺交流,造成偵查機關取證難度大。
法官提醒:近年來,利用POS套現的現象愈演愈烈,手段層出不窮,用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不轉借他人使用,不參與套現活動,不要輕易向他人透露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以保證財產安全,維護個人征信及相關權益。切莫以身試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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